[]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7]115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7-11-23
实施时间: 2007-11-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22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新疆、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2007年度,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的规定,由公司总部在公司总部所在地按全额汇总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增的分支机构暂不执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相关附件: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分支机构名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管理系统推 湘地税函[2009] 2009/6/23
关于调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国税函[2008]42 2008/1/10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闽国税发[2008] 2008/4/3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 黔国税发[2008] 2008/3/2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 青地税发[2008] 2008/8/28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广西 桂财税[2015]8号 2015/6/8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赣国税函[2008] 2008/10/1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南京佰隆华禹物流有限公司缴纳企业 苏国税函[2007] 2007/4/30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沪国税所[2012] 2012/10/25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西省电力公司增加增值税汇总纳税 赣国税函[2012]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