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账簿、凭证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7]37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20
实施时间: 2007-4-20
法规类型: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610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
  一、达不到建账标准的纳税人,要按照《关于做好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和进货销货登记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84号)规定,由纳税人申请,县区局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和进货销货登记簿,并做到凭证粘贴有序、资料齐全完整,记载及时准确。
  二、对达到建账标准,尤其是经营规模较大、经营额较高的纳税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等规定,责令并督促其建置账簿。
  二ΟΟ七年四月二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等9部门 皖发改投资规[2 2020/6/24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税局关 皖人社发[2011] 2011/7/27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等八部门 厦市监注[2025] 2025/3/12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 2014/1/29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和完善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办法 浙嘉地税征[200 2001/10/1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辽政办发[2014] 2014/5/4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 闽国税发[2006] 2007/1/1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等9部门废 渝市监公告[202 2024/3/13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 吉国税联字[200 2007/1/1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 黑地税发[2011] 20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