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印花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2005年版印花税票等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5]33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16
实施时间: 2005-8-16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507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2005年版印花税票的通知》(国税函[2005]57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北京地方特色印花税票式样的通知》(国税函[2005]312号)等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印花税票使用管理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考虑目前各地小额印花税票库存量较大,而实际使用量又较少的情况,省局不向国家税务总局领取"角"面额印花税票,因此,印花税票的种类不全,各地领取的新版印花税票不一定9种面额齐全。
  二、各地在领取新版印花税票后即可启用,原则上先使用新票,旧票仍然使用,直到用完为止。
  三、纳税人购买2005年版印花税票时,地税机关应将印花税票和附联一并给纳税人;纳税人贴印花税票时,可以将附联与印花税票一并粘贴,也可以不粘贴附联,留作纪念。
  四、北京地方特色印花税票仅限北京市销售,全国使用,省内企业在京发生的经济业务合同、凭证等有可能粘贴该印花税票,各地在查验纳税人凭证贴花时碰到北京地方特色印花税票的,请按该式样识别真伪。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票改版的通 京地税票[2002] 2002/4/8
关于发行2017年印花税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7/12/27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票改版的 鲁国税发[2002] 2002/4/27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印花税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8] 2008/12/1
关于发行2015年印花税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12/29
关于发行2021年印花税票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 2021/6/28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2006年版印花 深地税发[2006] 2006/10/23
关于发行2014年印花税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12/8
关于发行2018年印花税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