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8年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不顺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7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6992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征管处,张家港保税区、常熟市国税局征管科,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管理科: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2号),2008年1月份各税种的申报期限不顺延。
  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并安排好有关工作。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视野网友(游客)   2007年12月28日 +25金币
要命,法盲税务局,怎么能这样随意胡乱适用规章。
相关法规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1年各税[费]种纳税申报期限 2011/1/1
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08] 2008/5/7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辅 晋会协[2008]51 2008/7/3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 厦门市地方税务 2016/5/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6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黔地税函[2015] 2015/12/28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2018年度各税种纳税申报期限 2017/12/18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深 2020/4/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浙国税函[2010] 2010/1/22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20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