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营业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收入确认期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京地税营[2001]2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1
实施时间: 2001-1-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75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的收入确认期问题的请示》(海地税营[2000]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业务收入认定时限,应以纳税人所执行会计制度规定的营业收入实现时间作为本规定执行时间的认定依据。即依照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凡属于1999年10月1日(含)以后实现的营业收入,方可享受该免税税政策。
  特此批复。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 穗地税发[2002] 2002/1/1
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3/1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符合条件的 沪地税所[2011] 2011/4/6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美国岱孟国际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转让 皖地税函[2002] 2002/3/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 浙国税所[2009] 2009/5/8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 浙地税函[2009] 2008/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沪地税所[2011] 2011/5/13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美国岱宇棉国际技术公司技术转让收 皖地税函[2001] 2001/7/24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 金市地税政[200 2004/9/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 深地税发[2004] 2004/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