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专题综合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01]7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8
实施时间:
失效时间: 2009-7-13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96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44号)转发给你们。为使这项优惠政策得到及时兑现,同时防止个别开发商弄虚作假,骗取免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经市局研究,补充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对“1998年6月30日前建成的积压空置商品房”的界定问题。凡市属审批立项的工程项目,应以市建委质检站确认的《建设工程综合评定表》的评定时间为准:几区属审批立项的工程项目,以区建设局确认的评定时间为准。对审批立项与评定确认不同级别的或在确认“建成”时间上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享受免税政策,己审批免税的,要及时追回已批减免税款,并上报市局备案。
  二、根据1999年9月16日市局《关于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营业
  税政策的通知》精神,重申各征收单位审批“空置房”项目免税时,应按季汇总后上报市局备案。
  三、市局税政一处4月16日《通知》不再执行。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地税发[2009]88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7-13
实施时间:2009-7-13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改办价监[201 2016/11/4
重庆市商品房价格计算方法暂行规定 渝府发[2001]10 2001/11/7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 陕建发[2013]30 2013/1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销 桂价查[2011]72 2011/5/17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济价检字[2010] 2010/1/27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津发改价检[201 2011/5/31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 苏办发[2010]10 2010/12/17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房销 宁价检发[2011] 2011/5/16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 沪税流[2001]16 2001/1/1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济价检字[2013] 201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