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注协[2006]9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注协
发文时间: 2006-10-23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260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工作,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我会于2005年4月19日印发了《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考核办法》。经再次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考核办法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协会 工作 考核 办法 通知
  联系人:李文武 联系电话:0731-5165264 共印30份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年10月23日印发
  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的精神,为加强对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的指导,强化行业管理,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和效率,按照“求真务实、规范管理,以人为本、服务至上,鼓励先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分为综合管理、注册管理、业务监管、考试培训等四项。考核总分1000分,其中,综合管理290分、注册管理210分、业务监管240分、考试培训260分。
  (一)综合管理工作(290分)
  1、内部制度健全、办公设备满足工作需要10分。制度(岗位责任制、财务和收费管理制度等)不健全、办公自动化水平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每项扣3分。
  2、工作总结、计划报送情况20分。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分别于当年12月15日前和省注协工作要点下发后20天内上报,每迟报1天每项扣1分。
  3、重大事项通报情况10分。不按规定向省注协报告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0分。
  4、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文体等活动20分。不积极组织发动的每次扣20分;对获取省以上比赛前三名的每项加10分。
  5、宣传报道情况80分。
  (1)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宣传活动10分。无故不参与每次扣10分。
  (2)完成省注协布置的组稿任务7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6、财务报表及会费上缴150分
  (1)财务报表上报情况60分。
  ①报表内容齐全、数据准确30分。内容不全,扣20分;数据差错每处扣5分;
  ②按时报送10分。每迟报1天扣2分;
  ③按规定的软件填报电子报表和文字报表20分。不报送规定的电子报表的扣10分;不报送规定的文字报表的扣10分。
  (2)及时足额上缴会费70分。未足额上交扣不得分;每迟交1天扣10分。
  (3)及时结清与省注协的往来款项,并开出有关收据20分。未及时开具收据每张次扣5分;年底未结清往来款项的每项次扣10分。
  (4)对会费收入的增长实行奖分,即上交省注协会费较上年增长的,每个百分点奖1分。
  (二)注册管理工作(210分)
  1、非执业会员管理50分。
  (1)入会10分。材料不齐全、不准确,酌情扣1-5分;延期上报材料,每天扣1分。
  (2)年检30分。未按时上报材料,每天扣1分;材料不齐,视情况扣1-5分;材料内容不准确酌情扣1-5分。
  (3)转会10分。不符合转会规定或手续不全的每人次扣1分。
  2、申请注册50分。
  (1)签署初审意见并签字盖章10分。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1分。
  (2)材料齐全,1人装订1册20分。不合要求1人扣1分,未编综合备案表每次扣2分。
  (3)材料内容准确真实20分。弄虚作假骗取注册每人次扣20分,其他问题酌情扣分。
  3、执业会员年检55分。
  (1)按时送达材料10分。超过1天扣1分。
  (2)材料按序装订成册5分。不合要求酌情扣分。
  (3)材料齐全15分。个人材料不齐,1人扣0.5分,单位汇总表格不齐扣2分。
  (4)材料内容齐全、准确、真实20分。弄虚作假每人次扣5分,其他问题酌情扣分。
  (5)审核签章5分。不合要求酌情扣分。
  4、转所20分。不符合要求1人扣2分。
  5、机构申办和机构变更15分。
  (1)材料齐全、规范,及时报送5分。不按要求报送酌情扣分。
  (2)内容准确、真实10分。弄虚作假扣15分,其他问题视情扣1-5分。
  6、投诉举报工作20分。未及时查处省注协交办的有关投诉举报案件和上报调查材料的每件扣20分;不调查取证敷衍上报的每件扣60分;调查取证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每件扣5分。分值不够时从总得分中扣减。
  (三)业务监管工作(240分)
  1、认真组织、积极协助省注协开展业务监管工作40分。
  (1)本地业务监管工作开展好10分。否则,酌情扣分。
  (2)积极配合省注协开展执业质量检查10分,不积极配合酌情扣分。
  (3)及时完成省注协交办的其他业务监管工作10分。未及时完成每项扣5分。
  (4)诚信档案材料工作10分。未按湘注协[2004]11号文件要求上报,每件次扣2分。
  2、自律监管工作110分。
  (1)签订了行业自律公约的30分。未签订的(1)、(2)项均不得分。
  (2)本市州行业自律公约执行效果好30分。有违规违约查证属实的每件扣10分。
  (3)对省注协交办的本市州事务所违反其他地区行业公约的事件惩处到位的20分,惩处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4)按年度计划开展了执业质量检查(每年检查执业机构数不少于三分之一,如上级安排了全面检查,不重复检查),检查工作符合检查制度要求的30分。未完成年度检查计划或检查工作不符合检查制度要求的酌情扣分。
  3、 督促执业机构建立业务台账、进行网上业务报备50分。
  (1)没有进行网上业务报备或没有建立业务台账的,每一执业机构扣10分。
  (2)网上业务报备或业务台账不完善、报备资料不完整的,每一执业机构分别扣10分。
  4、投诉举报工作40分。未及时办理省注协交办的有关投诉举报和上报调查材料的每件扣20分,调查取证材料不齐的每件扣10分。
  (四)考试培训工作(260分)
  1、考试工作195分
  (1)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情况10分。机构不健全的扣4分,考务工作人员不稳定的酌情扣分。
  (2)辅导教材和参考用书征订上报工作40分。未及时上报报名人数及辅导用书的每迟报1天每项扣2分,不按省注协要求统一征订辅导用书的扣20分,上报数据不准确的每处扣2分。
(  3)考试成绩核查申请汇总工作10分。上报材料每迟报1天扣2分,资料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4)单科换全科合格证书工作10分。上报材料每迟报1天扣2分,审核不严、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每人次扣4分。
  (5)办理考生申请免试专长科目工作5分。汇总材料迟报1天扣2分,审核不严、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每人次扣2分。
  (6)落实考点、培训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情况10分。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的,酌情扣分。
  (7)编排考场和上报考试报名汇总数据软盘情况40分。材料每迟报1天扣4分;材料数据差错率超过2‰的,每增加1个千分点扣2分;人为的调整考生座位或报名汇总数据上报后又擅自变动汇总数据的,此项分全扣。
  (8)考试实施工作情况30分。不按规定设置考点考场或安排监考老师、考点出现违纪作弊考生而考区未按要求上报或监考不严或试卷接收、答卷(卡)回收出差错的,此项分全扣。
  (9)上交各项考试费用情况20分。考试资料费、考务费在收到省考办结算清单后,按规定要求上交各项考试费用,迟交1天的每项扣2分;未足额上交考试费用的,此项分全扣,并不计发当年考试工作组织管理奖金。
  (10)上报考务工作落实情况和考试纪律书面材料10分。未按时上报的酌情扣分。
  (11)核对考生参考成绩数据软盘、及时反馈核对情况、按规定时间公布考生成绩、打印合格人员成绩通知单10分。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上述工作的,酌情扣分。
  (12)考试工作造成重大失误,且被新闻媒体曝光,在全国造成很坏影响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2、培训工作65分
  (1)按省注协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安排执业人员参加后续教育培训达98%(不含转非人员)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
  (2)执业人员参加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后续教育培训情况15分。不按省注协分配名额组织参训的,每少1人扣1分。
  (3)各期后续教育培训班学员名额落实、上报工作20分。未按分配名额完成培训,又不及时向上级协会申请调整分配名额的,按缺到1人次扣3分。发现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安排他人冒名顶替执业人员参加后续教育培训的,每出现1人扣2分。
  (4)组织执业人员开展行业理论研讨工作,及时反馈后续教育需求和掌握未培训执业人员动态情况10分。不按要求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酌情扣分。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实地抽查、电话、网上询查相结合,平时考核登记与年终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注协建立考核记录本,按职责分工,分部落实考核人员。考核人员在平时工作中对市州工作情况进行即时考核记录,必要时,省注协统一组织对有关市州工作进行实地抽查考核。年度终结后,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自评表送省注协综合部,各部将考核情况交综合部汇总,经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由分管厅领导签发后以通报形式下发各单位。
  三、奖励办法
  (一)按各单位总分排列名次
  (二)按总分从高到低评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若干名。700分以下不评奖。
  (三)为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计算各市州注协奖金时与其上交的考核年度的会费挂钩。
  四、其他
  (一)评分标准中除特别注明的外,所有扣分均以该项分为限。
  (二)本考核办法从2006年元月1日起实行。
  附: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考核评分表

相关附件:
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考核评分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系统信息工作考核 黑财办[2011]39 2012/1/1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省直 湘注协[2008]11 2008/12/1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工作考核 京财统评[2001] 2001/1/1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财政同步监督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黑财监[2011]10 2011/4/6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鄂国税发[2000] 2000/1/1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财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豫财办企[2007] 2007/8/1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审计厅对市级审计局年度工 浙审人[2011]41 2011/4/6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1年度省级地方税收管理工 湘地税发[2001] 2001/4/11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省直会计师事务所、资产 湘注协[2006]95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