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专题综合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加强税务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7]17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30
实施时间: 2007-11-30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7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加强税务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1032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以此次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管理,认真开展税源清查和发票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纳税人索取和开具发票,正确核算和及时缴纳应纳税款。要依法严格查处存在偷、欠税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曝光。
  二、各地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整治领导部门联系,做好汇报、沟通和信息交换工作。对已认定的制假售假企业一律纳入D级纳税信用等级进行管理。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深入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穗国税发[2002] 2002/7/1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 沪房地资交[200 2007/7/9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产品质量和 浙国税征[2007] 2007/10/29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产品 豫国税函[2007] 2007/10/2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产品质量和 浙地税函[2007] 2007/10/31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 沪工商消[2014] 2014/6/20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 工厅科[2013]27 2013/8/16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 冀政字[2022]45 2022/9/6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规范 2015/5/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产品质量和 鄂国税函[2007] 200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