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4]29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2
实施时间: 2004-9-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16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8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领会总局文件精神,确保出口退税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严格出口退税审核,进一步规范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工作流程,各市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正确区分审核疑点数据类型及特准退税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数据,并做好相应处理,确保出口退税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及时做好外贸企业代码数据查询及确认。各地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应定期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部办公业务网出口退税单证支持网站,及时查询本地外贸企业代码是否齐全,避免因错报漏报新增企业代码,导致专用发票数据无法清分的情况发生。
  三、明确相关数据的上报方式。各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三类数据(出口企业新增、变更、注销退税登记以及新增、变更企业的专用发票信息起始提取时间等信息;特准退税企业申报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号码;专用发票审核疑点数据)确认无误后转交同级信息中心,然后由信息中心负责将有关电子数据汇总并按照新的文件命名规则(见总局文件)命名后,于每月12日前通过MQ上传省局信息中心。本月数据按照新文件要求格式及命名规则上报,已经上报的市,请于7月14日前更正后重新上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 鲁国税发[2003] 2003/7/9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省农资集团销售农药原药开具增 闽国税函[2007] 2007/4/17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管理的公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1/11/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 琼国税函[2002] 2002/2/4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 闽价服[2009]27 2009/8/1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 国家税务总局厦 2018/12/1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增值税专用发 甘国税函发[200 2002/4/3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增值税专用发票分类分级管理 2018/5/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办税拓展功 粤国税函[2014] 2014/7/7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 京国税[2000]96 2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