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4]13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17
实施时间: 2004-9-17
失效时间: 2011-7-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62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规范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的审核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由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提出申请,根据以下管理权限经主管税务机关逐级上报或由企业直接报送相应的税务机关审核:国税部门征管的企业,属于中央企业及其与地方企业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的技术改造项目,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核;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及其他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报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审核。地税部门征管的企业,属于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管理的企业,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核,其他报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审核;各市直属分局管理的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具体审核权限由各市地方税务局自行确定;其他企业的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由所在地县(市、区)地方税务税局审核。
  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应在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后两个月内递交申请报告,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审核税务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二、关于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实际投资额的核定 
  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终了后10天内,应将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实际购买的国产设备的名称、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情况报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国税部门征管的企业继续填报《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实际投资额确认表》),并附送购买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按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产设备,可以附送购买设备的普通发票(复印件)。
  主管税务机关收到企业报送的资料后,要将有关情况与审核机关核准文书中列明的国产设备有关资料相核对,按规定在20天内核定该年度可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额。
  三、关于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问题
  企业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在纳税申报表备注栏中注明本年度申请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并附送《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国税部门征管的企业继续填报《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计算表》,下同)。
主管税务机关接到企业报送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后,要对企业填报的项目、数额认真审核,准确计算填写《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中的有关项目,并据以办理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 ,分户建立抵免企业所得税档案和台帐,专档归集保管有关文件、资料,详细记录应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额、已抵免的投资额、未抵免的投资额,并按规定分别向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报送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情况和统计资料。
  有关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其他问题,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19
实施时间:2011-7-19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 苏国税函[2009] 2009/4/29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 鲁国税函[2002] 2002/5/2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山格兰特工程玻璃[中山]有限公司 粤国税函[2004] 2004/7/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技 粤国税函[2005] 2005/4/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 粤国税函[2005] 2005/1/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城市顺龙高尔夫球制品有限公司购 粤国税函[2004] 2004/7/2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京国税外[2000] 2000/12/4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 甬国税发[2006] 2006/12/30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 鲁国税发[2004] 20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