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预[2004]52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10-28
实施时间: 2004-10-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419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地税局、民政局(不含大连),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1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民政管理部门、税务征收机关要加强对全省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的检查,对不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要认真清理,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已免征的要补征入库。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 京国税函[2004] 2003/1/1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 金地税政[2007] 2007/1/4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市新技术产业 京地税企[2002] 2002/4/2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 黑国税发[2002] 2002/3/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加坡发展银行[总行]从我国境内取得的 国税函[1996]52 1996/9/3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 沪国税所一[200 2006/12/6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 津国税所[2003] 2003/8/13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2007/3/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 内地税发[2007] 2007/7/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鲁地税发[2003] 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