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迟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4]17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5
实施时间: 2004-7-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9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迟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由于目前总局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前期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在税控收款机投入使用前,我市原有的旧版《货运发票》可继续使用到2004年9月30日。
  二、凡使用新版发票的单位,在税控收款机投入使用前,可以使用总局开发的计算机开票软件。软件和使用说明的下载地址在内网162.20.1.13网站的“征管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开票软件”栏目中。
  三、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00四年七月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推行使用税 湘地税发[2002] 2002/10/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清远市纳入全省税控收款机推广 粤国税函[2005] 2005/6/29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下一步税控收款机推广工作的通 湘国税函[2007] 2007/10/3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抵免购置税控收 京国税函[2009] 2009/11/23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行业试点应用税控 浙嘉地税征[200 2002/7/24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将非国标税控装置逐步更换为国标税 京地税票[2007] 2007/9/24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区迁移纳税人税控收款机如何使用 青地税征函[201 2012/5/14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出租汽车 晋地税征发[200 2001/3/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请予认定湘潭市税控收款机专用发票 湘地税函[2003] 2003/3/19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黔地税函[2005] 200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