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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4]5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21
实施时间: 2004-4-2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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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
  现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基层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新时期国税系统基层建设是实现税收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建设对于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对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对于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对于树立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按照总局“加强五个建设、实现五项目标”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加强基层建设的经验,查找基层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正视问题,自我加压,不断增强夯实基础、创新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扎扎实实推进基层标准化建设
  各级国税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基层建设的现状进行深入调研,摸实情、查实底,全面了解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为科学规划基层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各地要按照省局制定的《实施办法》,紧密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目标标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基层建设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把各项工作目标标准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基层标准化建设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开展有序。
  三、典型引路,总结交流,促进《实施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各地要按照总体规划,制定措施,分步实施,认真抓好落实。在基层建设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示范、引导作用,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系统形成争当先进、努力加强基层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基层标准化建设的深入发展,省局将在适当时机组织基层建设情况检查和观摩,达到互相学习、开阔视野、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进一步推动基层标准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附件 1、《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办法》
  2、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基层建设标准(试行)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国税工作基础,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广大国税干部职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实现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建设标准化,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基层国税部门是指直接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包括稽查等)和为纳税人服务的一线单位。主要指县级及县以下国税机关。
  第三条 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建设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标准化建设,将基层国税部门建设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增加国家税收、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强化管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统筹兼顾、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基层建设标准化。
  
  第二章 建设重点
  
  第五条 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各基层国税机关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进团结、改进作风为重点,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真正履行带好队、收好税的职责。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毫不动摇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更新知识,学习业务,适应税收信息化和专业化的需要。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强化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坚定不移地坚持依法治税,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在税收工作中克服粗放式管理,实现管理方式的集约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2、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涉及到全局重点工作的部署、干部任免、调整与奖惩,大额资金的安排使用、基本建设、大宗物资的采购等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按集体研究的决定认真执行。坚持和改进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进班子内部团结,齐心协力地做好工作,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感召力、战斗力。
  3、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班子中,尤其要选好用好“一把手”。不断优化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加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力度。特别是要在班子中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配备和专业性格搭配,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
  4、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树立廉洁勤政、顾全大局、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力戒浮躁浮夸、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工作实际,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勤俭办事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第六条 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组织体系设置关系到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是做好各项税收工作的组织保证。要按照规范机构设置,严格审批程序,完善岗责体系的原则,不断优化基层组织体系。
  1、依法科学设置基层国税机构。基层国税机构设置要符合信息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要求,有利于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要依法设置机构,规范机构名称、规格。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地的纳税环境、纳税人状况和税源分布情况,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精简行政管理机构,充实一线征收管理力量。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群团组织。
  2、完善岗责运行体系。进一步规范基层征管机构的职责,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完善基层岗责体系,简化办税程序,使工作衔接更加紧密。
  第七条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干部基本素质、完善激励竞争机制、激发队伍活力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队,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塑造一支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团结拼搏的国税干部队伍。
  1、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切实解决广大干部职工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以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国税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将税务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强化教育培训。以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岗位技能为重点,以岗位练兵为载体,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符合系统在职干部特点的现代公务员培训模式。坚持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并重,加强培训的跟踪问效,对培训实施过程控制和效果评估,充分发挥培训对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推动作用。提倡在岗自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3、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按照以人为本、量才使用的原则,不断完善竞争上岗制度,逐步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干部管理体制。完善能级管理制度,发挥其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构建人才高地,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注重培养高、精、尖和复合型人才,逐步建立税政、稽查、征管、信息技术、计统、法律、文秘、政工、监察等人才库,实施专业人才动态管理,根据需要统一使用。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本着按劳分配与能力、政绩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逐步完善综合体现工作职责、能力、业绩等因素,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奖励制度,适当拉开不同职务与职级之间的收入差距。
  4、加强国税文化建设。努力建设物质、制度、行为和精神文化。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税收行业特点,明确国税文化内涵,建设特色鲜明的国税文化体系。不断创新理念、丰富载体,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培养树立典型,培养团队精神,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充分发挥国税文化的熏陶、导向、凝聚作用,促进基层国税干部的全面发展。努力形成关心人、爱护人、激励人、塑造人、提高人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基层国税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八条 加强管理基础建设。以优化征管流程、强化税源控管、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规范工作机制,落实岗责体系,不断推进管理基础建设。
  1、优化征管流程。按照信息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对征管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分析,重组税收业务主流程。整合各项征管业务办理程序,建立科学、简约、高效的税收业务子流程。明确各个业务环节的作业内容、作业标准、作业流向、作业时限。对各环节人员的工作状况和质量实时开展绩效评价,实现对整个征管流程的自动化控制。逐步建立协调一致、运行高效的征管运行机制。
  2、强化征管基础。按照税收管理精细化的要求,不断完善税收管理机制,推进税收管理精细化。一是强化税源控管能力。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确定税源管理的内容和标准,建立起专业化、精细化的税源分类控管体系。建立健全与工商、地税、技术监督、银行、统计等部门联席制度和对比交换制度,完善协税护税网络。积极稳妥推进全省税库银联网工作进程,逐步实现全省税款缴库电子网络化,推进税收会计市级集中核算。整合纳税评估工作,实现评估工作信息化,发挥评估工作的监控作用。积极采取发票双奖、协查比对、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税源监控管理的科技含量。通过强化分析、信息共享、控管联动,及时发现和清理漏征漏管户,有效解决新形势下“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二是提高征管数据质量。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数据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税干部的操作技能,明确各部门在数据管理中职责,严把数据采集关、录入关、审核关,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及时,避免和减少垃圾数据,确保各类系统数据的安全、完整,提高征管数据质量。三是建立科学的征管质量考核体系。征管质量考核以提高征管质量、强化税收监管、规范执法行为为目的。要坚持实事求是、便于操作的原则,避免考核指标设置过高或过低,脱离实际工作。
  3、严格行政执法。按照行政执法透明化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程序合法、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执法透明化。全面落实“办税八公开”,规范行政审批,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行阳光执法,自觉接受内外监督。
  4、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按照信息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加快信息资源整合步伐,实现各类税收管理系统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实现软件的统一整合,实现各个系统之间的有效沟通和数据共享,建立规范、统一、有效的信息应用机制,推进信息管理一体化。强化各类涉税信息数据的深层次分析和利用,实现数据信息的增值应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严格执行软件开发审批立项制度,纠正软件开发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问题。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落实网络、软件、设备、机房和数据安全管理措施,努力构建信息系统安全防御体系,提高网络抗攻击能力和关键数据的容灾能力。
  5、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树立纳税服务意识,实现从对纳税过程控制导向向纳税过程服务导向转变。规范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建立涵盖纳税服务岗责、纳税服务制度、纳税服务内容、纳税服务标准和考评机制的纳税服务体系。紧密结合实际,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和管理,依托信息技术,完善“一窗一人一机”管理模式,简化办税流程、环节和手续。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作用,丰富服务内容。积极探索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纳税服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注重发挥税务代理的积极作用。
  6、加强内部行政管理。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行政管理,提高工作绩效。切实加强基层值班、固定资产管理。认真做好会议、公文、出差、安全等各项日常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保持良好秩序。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积极解决问题,努力化解矛盾。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抓好决策事项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强化经费预算管理,增强经费预算的约束力。实行基建项目库管理,严格控制基建投资规模。积极开展财务审计,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7、加强工作生活环境建设。加大基层建设投入,保证正常经费需要,有计划地用现代技术装备基层单位,不断提高基层工作电子化水平。因地制宜地美化、绿化、优化环境,逐步改善基层办公和生活条件。建好文体活动室、图书资料室等设施,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
  第九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提高廉政意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行风建设为重点,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执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税收工作的总体部署,作为党课、干部培训以及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筑牢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道德防线。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勤政的各项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抵御腐蚀的能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2、强化监督制约。要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全面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用。把效能监察贯穿于“两权”运行的全过程,增强“两权”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和透明度。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认真分解落实岗位职责,加强评议考核,严格过错追究。实行政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建设“阳光国税”,杜绝“暗箱操作”。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对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做好教育、管理、检查和督导工作。
  3、积极推进行风建设。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等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树立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良好行业风气,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国税部门形象。
  
  第三章 基本标准
  
  第十条 领导班子坚强。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作风优良,团结协作,结构合理,制度健全,管理行为规范,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开拓创新意识,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第十一条 组织体系科学。基层机构设置科学、合理、合法,管理层次简洁,管理能力强,行政效率高,符合信息化和税收征管现代化的要求。党团群组织健全,活动经常,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良好。
  第十二条 干部队伍过硬。干部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布局均衡,竞争激励,良性循环。干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规范,人员综合素质高,团队意识强。业务熟练,熟悉现代税收、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和金融科技等知识,执法公正,服务热情,爱岗敬业,社会形象良好。
  第十三条 管理基础牢固。管理基础适应现代税收管理要求,行政管理制度健全,征管流程科学合理,岗责体系清晰明确,网络运行快速高效,办公生活条件良好,执法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落实,能够确保“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的顺利运行。
  第十四条 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两权” 监督制约措施落实,廉洁勤政,要求严格,自律意识强,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第十五条 基层建设的具体标准(见附件2)。各基层国税机关要结合实际,按照基层建设的重点内容,基本标准,进一步细化内容,制定详细的具体标准。
  
  第四章 方法措施
  
  第十六条 调查研究。对本单位、本部门基层建设的现状进行深入的调研,摸实情、查实底、办实事,深入了解基层干部队伍、征管基础、执法执纪、税源控管、工作负担等方面的情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制定基层建设近期工作目标和长远发展规划,细化和明确各阶段、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个人,确保基层建设方向清晰、目标明确、开展有序。
  第十七条 典型引路。对基层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切实做好先进典型的培养、树立、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使各基层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你追我赶、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种方式,培养树立不同层次、不同侧面的先进典型,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典型树得牢、立得住、效果好。
  第十八条 重点突破。查找本单位基层建设的薄弱环节,找准基层建设的突破口。基层建设不能面面俱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改革创新,抓好落实。要积极围绕影响基层建设的瓶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用发展的眼光,抢抓机遇,超前思维,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一心一意搞建设,改革创新谋发展。
  第十九条 加强督查。建立健全管理督导机制,定期对各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加大督导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科学的基层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科学细化操作办法,把基层建设的目标、标准、内容、责任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完善激励奖惩机制,严格奖惩兑现,充分调动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基层建设的全面健康发展。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二十条 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基层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要将基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要成立基层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人事、教育、征管、税政法规、计统、监察室以及信息中心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任成员,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二十一条 各级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基层建设的组织、计划、协调、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基层建设工作任务有部署、有落实、有监督、有考核、有追究。成员处、科室要按各自职责明确责任,积极参与,主动协调,加强分管项目的检查督导,认真抓好落实。
  第二十二条 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建设分析调度会,协调各部门工作、纠正工作偏差。建立领导基层建设联系点制度,省局、市局领导干部要确保每年有一定时间到基层联系点考察调研,每半年将联系点工作情况向党组汇报一次。要定期了解联系点工作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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