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款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设服务部营业税及相关税种纳税地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1]113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10
实施时间: 2001-7-10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350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近接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请示,要求对其营业部下设的证券服务部有关营业税纳税问题予以明确。经了解,证券服务部为证券营业部在其法定营业场所外设立的为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服务的网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证券服务部主要从事提供证券交易行情;提供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其它委托方式;提供合法的信息咨询服务。证券服务部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办理资金存取和开户,不能单独设立帐簿进行财务核算。其经营管理与财务核算必须纳入上挂证券营业部的核算体系,由营业部统一核算、统一报送报表,统一缴纳税金。为加强税收征管,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设服务部的营业税及相关税种纳税问题明确如下: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设各证券服务部,应由其上挂的证券营业部统一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