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自来水给水安装工程计征营业税可扣除设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发[2005]104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4
实施时间: 2005-7-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03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部分第十三条第二款“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计价值,具体设计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的规定,结合大连市“自来水给水安装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将该类工程项目计征营业税可扣除设备名单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自来水给水安装工程可扣除项目:
  1、机泵
  2、配电箱
  3、计量柜
  4、球管
  5、短管
  6、曲管
  7、丁字管
  8、法兰盘
  9、接轮
  10、闸阀
  11、止回阀
  12、消火栓(管)
  13、节(制)水门
  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此前上述设备价款已征收营业税的,不再退还;未征收营业税的,不再补征。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 哈地税发[2006] 2006/4/7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保险公司营销员营业税 川办函[2009]23 2009/9/18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冲减20 黑地税函[2006] 2006/10/19
山东省财政局关于下发《山东省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 鲁财税[2002]3号 2002/1/16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以承包或租赁等形式提供资产征 浙地税一[2001] 2001/3/14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货物运输业营业 津地税征[2003] 2003/11/14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技术开发、 津地税外[2001] 2001/10/1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 深地税发[2006] 2006/10/23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汇总缴 粤地税函[2006] 200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