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7]12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9
实施时间: 2007-1-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461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所得计算口径明确如下: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除按照《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计算年所得以外,还应同时按以下规定计算年所得数额:
  (一)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
  (二)财产租赁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三)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据此计算年所得。
  (四)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
  二、上述年所得计算口径主要是为了方便纳税人履行自行申报义务,仅适用于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年度自行申报,不适用于个人计算缴纳税款。各级税务机关要向社会广泛宣传解释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年所得的计算口径。
  三、按照《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自愿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当签订委托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协议(合同),同时,纳税人还应将其纳税年度内所有应税所得项目、所得额、税额等,告知受托人,由受托人将其各项所得合并后进行申报,并附报委托协议(合同)。
  税务机关受理中介机构、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的自行申报时,应审核纳税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委托申报协议(合同),凡不能提供委托申报协议(合同)的,不得受理其代为办理的自行申报。
  
  二OO七年一月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 大税函[2018]13 2018/8/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履 青岛市地方税务 2017/4/13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 桂地税发[2006] 2006/8/1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公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 2018/6/28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地方税务 2016/6/28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0年度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 金地税政函[201 2010/5/12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8] 2008/1/23
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1/1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 晋地税所发[200 2000/5/23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 国家税务总局成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