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地[2005]55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8
实施时间: 2006-1-1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88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税审批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经市局研究决定,适当下放困难性减免税审批权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困难性减免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由市局负责审批;50万元以下的,由各局负责审批。
  纳税人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由市局负责审批;10万元以下的,由各局负责审批。
  二、涉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税的其他事宜,仍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4]61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4-9
实施时间:2014-1-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内蒙古九州商厦有限公司减 内地税字[2006] 2006/10/2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呼伦贝尔市等盟市受新冠肺 内政字[2020]11 2020/12/21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粤税发[1991]40 1991/12/25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几个税收政 青地税三[1998] 1998/7/6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西安高新技术产业 陕财税[2006]20 2006/1/1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房产税及 赣地税函[2006] 2006/8/1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呼和浩特市受新冠肺炎疫情 2021/4/15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 厦工信投资[202 2020/6/22
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财税[2016]1号 2016/1/1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6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 金地税政[2006] 200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