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沈阳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6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社函[2007]12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12
实施时间: 2007-6-12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433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沈阳市企业养老保险费职工平均工资执行标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缴费基数确定。《转发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20号)第六条规定:“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从2007年7月1日起,最高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二、工资标准。《关于公布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个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沈劳社函[2007]27号)规定:“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3392元,月平均工资为1949.33.”
  三、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执行期限: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
  附件:《关于公布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个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修正:
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执行期限: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纳税信 沈地税发[2005] 2005/12/2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全省2006年税收专项执法检查工 苏国税发[2006] 2006/10/9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06年贵州 黔劳社厅函[200 2007/1/9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06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 粤注协[2007]92 2007/9/10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6住房公积金年度核定工作有关问题的 京房公积金国管 2006/7/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石油资产分公司2006年工资分解 闽国税函[2007] 2007/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