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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天津市物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征收城市服务补偿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综[2004]7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4-12-31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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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财政局、物价局、地方税务分局:
  为减轻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负担,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城市服务补偿费。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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