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企业会计准则 > 地方性文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会[2007]1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3-2
实施时间: 2007-3-2
法规类型: 地方性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659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确保新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和贯彻实施,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6]22号)和《关于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7]2号),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工作。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财政部金人庆部长2007年1月发表了《贯彻实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讲话。根据上述文件和金人庆部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重视两大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
    会计、审计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会计审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和审计质量,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这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企业改革和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基础性工程。
  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发布后,各市财政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已经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为准则的实施奠定了扎实基础。但是,两大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情况复杂,任务艰巨,需要有关方面齐心协力。希望各市财政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继续高度重视新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重视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和落实,密切关注新旧准则衔接和转换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实施好新准则,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实施到位,技术手段到位,监管措施到位,实现会计审计改革的预期目标。
  二、统筹规划,周密部署,扎实抓好两大准则体系贯彻实施中的相关工作
  (一)财政部门和省注协应当加强对新准则贯彻实施的政策业务指导。
  各级财政部门和省注协要根据《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新准则的指导和推动落实工作。
  1.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重视和培养业务骨干,全面熟悉和掌握新准则的内容,做好对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的政策和技术指导。
  各市财政局应当指定至少2人具体负责新会计准则实施工作,密切跟踪新会计准则在本市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新会计准则在本市上市公司平稳过渡和顺利实施。
  2.建立迅捷高效的问题预警、反应和处理机制,选定准则实施联系点,密切跟踪上市公司、有关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新准则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跟进,迅速反应和处理。
  各市财政局要密切关注本市媒体(含网站、报纸、杂志等)对新会计准则实施情况的报道,与相关媒体建立联系,保证信息畅通。在关注媒体过程中,应当对媒体报道的信息进行分类,如表扬类、批评类、质疑(探讨)类和建议类,并跟踪分析、了解相关背景、提出处理意见。对于少数不实报道,应当迅速采取措施,予以解释,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3.继续深化对两大准则体系的宣传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为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将培训范围扩大到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将学习新准则纳入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范围,采用多种形式,努力形成广泛宣传学习、认真贯彻新准则的良好氛围。我省对企业会计人员新准则的培训在近两年内要全部完成,原则要求培训面2007年和2008年各达到50%,要将会计人员参加新会计准则培训情况列入2007年和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年度审核换证的主要内容。
  4.认真分析本市上市公司陆续公布的2006年年报,特别是年报中涉及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调节过程及相关数据,研究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后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及其原因,准确把握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后对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情况。
  5.2006年石家庄市和保定市分别选择了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和保定天威保变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2005年年报数据进行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模拟测试, 2007年石家庄市和保定市要继续选定这两个上市公司,以2006年年报为基础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第二次模拟测试,测试结果完成后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6.各市财政局要建立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企业会计准则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报送时间为3月15日前。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信息,请各市财政局及时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信息反馈表》(见附件2)。
  每月12日和25日各市财政局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上市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调节分析汇总表》(见附件3),报告本市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中上市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分析汇总信息。
  (二)上市公司和相关企业要深刻领会新准则的精神实质,全面准确地执行好企业会计准则。
  各上市公司和相关企业是实施新准则的主体,应当扎扎实实、慎密规划,组织好新准则的学习,不仅财会人员要深入学习新准则,单位负责人也应掌握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各上市公司和相关企业应当根据准则及其指南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内部控制和相关制度,细化核算内容,规范实务操作,扎实做好资产负债全面核查,按规定调整有关科目和金额,积极稳妥地做好新旧准则的衔接。同时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改造业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财务会计报告质量。
  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是企业会计工作和财务报告的责任主体,应当高度重视财会工作和财会业务骨干人才的培养工作,改善财会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判断能力,确保准则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三)会计师事务所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新准则规定开展审计鉴证和相关服务工作。
  遵循准则,依法执业,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神圣职责。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继续抓好新准则的学习培训工作,将准则变化与审计理念、方法、程序等的变化密切结合起来;要强化审计独立性,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要树立风险意识,切实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严格审计程序,强化审计工作记录,提高识别和应对风险的能力;要改善事务所内部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其他服务质量。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做好两大准则体系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
  严格、科学、高效的监督检查,是确保会计审计准则体系贯彻到位的有力保证。财政部门、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和省注协要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认真做好两大准则体系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和执行新准则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尤其是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在2006年末新旧准则转换之际的不规范行为,以及2007年度执行新准则情况。对于执行准则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重点监控;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依法处理。2007年我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点为新会计准则贯彻实施情况。
  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其他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新准则实施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企业会计准则与政府审计、证券、银行、保险监管以及税收政策的协调与衔接,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确保两大准则体系的平稳过渡和全面实施。
  联 系 人:王宁宁
  联系电话:0311-87888334、87011251转6819
  传 真:0311-87874829
  电子邮件:wangnn@(内网)
  wangnn@hebcz.gov.cn(外网)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总体情况表
     2.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信息反馈表
     3.上市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调节分析汇总表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下载.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的通知 财会[2001]7号 2001/1/1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号 2017/7/5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问题解答 2000/3/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浙财会[2013]33 2013/7/25
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 财会[2021]32号 2021/12/17
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财会[2001]7号 2001/1/1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1期] 2010/6/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2014/2/14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财会字[1997]21 1997/1/1
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会[2006]22号 200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