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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3]11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6
实施时间: 2003-5-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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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3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加强我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一)充分认识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公开、公正、高效的税收环境,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具体措施,是贯彻落实《征管法》,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的基础环节,也是规范税收征管行政行为、树立良好税务形象的有效途径。为此,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意识。
  (二)大力转变纳税服务的工作观念。一是要全面、准确理解税收执法的内涵,从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二是要淡化权力意识,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三是要将过去的职业道德要求,转变为对税务人员具体的行政行为规范;四是要从片面追求服务形式的误区中解脱出来,由注重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转变;五是要充分认识到提供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由有偿服务向无偿服务转变。
  (三)切实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领导。新型的纳税服务工作是税收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手段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纳税服务工作。
  二、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一)明确工作思路及原则。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应本着积极探索,注重实效,规范发展的思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统一的原则,公开、公正、效率、便利的原则,执法中服务、服务中执法、管理中服务、服务中管理的原则,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构建纳税服务新体系。
  (二)明确基本内容及形式。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取决于纳税人在办税中的需要。当前规范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应侧重于: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办税培训、表票供应、行政审批、受理申报和受理申诉等征管一线工作。同时,各地应积极探索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新路子,积极拓宽纳税服务的形式、创新服务途径,采取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定时定点服务、巡回服务、网上服务等形式大力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特别是要结合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方式的推行,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科技含量。
  (三)建立纳税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手段。各地要按照"五个一"的基本要求,努力构建纳税服务体系。即:一个便捷的办税服务场所、一条12366电话服务热线、一个电子服务系统(多元化电子申报系统)、一个税收服务网站、一份宣传服务简报。要从大力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化、积极探索纳税人个性化服务、有效开展征纳双方互动服务三个方面不断改进纳税服务手段。
  三、完善制度,强化考核
  各级国税机关要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工作制度。一是完善服务公开制度。各地要从内容、形式、媒介、对象等方面入手建立完备的服务公开制度,这是保障纳税人享有知情权的重要途径;二是完善服务管理制度。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应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基础上,要进一步落实户籍管理、分类管理办法,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兑现纳税信誉等级的激励措施;三是完善服务责任制度。落实服务责任是搞好纳税服务的重要保证,在教育干部加强纳税服务工作责任心的基础上落实工作责任制。当前要着重完善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制、延时服务制、涉税事项限时制等;四是完善服务便捷制度。各地要将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经济的服务贯穿到纳税服务的所有环节,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简化办税环节和程序,提供多种办税途径,使纳税人能有更多便捷经济的选择。
  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总局、省局有关纳税服务工作的精神,制定和完善纳税服务的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纳税服务工作做得好不好,一要看纳税人是否真正满意。满足纳税人的合法需求,是纳税服务的基本准则和最高标准。二要看纳税环境是否优良。包括:税法和税收政策准确及时得到执行、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方便快捷经济、纳税人的合法需求能及时得到满足、税收工作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和支持等;三要看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是否真正得到提高。高质高效的税收征管主要表现为:国家税收不流失,做到应收尽收;税收管理不缺位,做到应管尽管;征管质量不降低,做到办税优质、高效;征管成本不增加,做到办税负担不转嫁。省局将制定下发纳税服务工作意见,统一、规范全省纳税服务工作内容、形式及考核要求,并在适当时候对各地落实纳税服务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38号)(略)
  江西省国税局
  200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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