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新地税函[2007]416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7
实施时间: 2007-8-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57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我市建筑行业施工工程营业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的请示》(乌地税发[2007]81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77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对建筑业营业税的征管实际,经研究,区局意见:对你市建筑纳税人跨区、县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可以不按照外出经营或异地施工来进行税收征管,应视同为在本地施工,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建筑业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对跨区、县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建筑纳税人的具体征管措施由你局研究确定。
  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陆上 川国税函[2003] 2003/9/2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建筑业营业税纳税地点的公 北京市地方税务 2014/1/1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长春至兰陵段铁路改造工程营业税纳 2005/9/26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在建期间土地使用税 济地税函[2002] 2002/12/7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省盐业总公司、云南省新华书店 云地税二字[200 2001/2/27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杭州湾跨海大桥工程纳税地点问题的 浙地税函[2003] 2003/2/11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 《明 2021/8/6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诸永高速双峰隧道工程纳税地点问题 浙地税函[2008] 2008/9/8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央企业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纳税地点问 鲁财税[1987]4号 1987/2/3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电视台上交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 皖地税函[2000] 200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