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国税函[2006]25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13
实施时间: 2006-3-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76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的通知》(川国税函[2006]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基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
  企业年度财产损失(含金融企业呆账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报市局审批,企业年度财产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由各区(市、县)局审批。
  二、减免税审批权限
  (一)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审批、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审批的审批权限仍保持不变。
  (二)“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减免所得税和“风、火、水、震”等自然灾害企业减免所得税,年度减免税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由省局审批,年度减免税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由各区(市、县)局审批。
  (三)其他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审批,凡年度减免税金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由市局审批,年度减免税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由各区(市、县)局审批。凡减免税期限超过一个纳税年度的,进行一次性审批,并以第一年享受优惠政策的减免税金额来确定审批权限。
  三、《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国税发[2004]278号)停止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1]59 2001/7/3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几个政策业务问题的 京地税企[1999] 1999/11/17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市本级企业所得税核定和预缴 湖地税政[2004] 2005/1/1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 苏财税[2008]16 2008/4/14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咨询所实行核 津地税所[2001] 2001/1/1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 湘国税函[2006] 2006/1/2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 京国税函[2005] 2005/4/28
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9/18
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8]17 1998/3/31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 晋地税所发[200 200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