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专题综合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国税局、吉林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03]13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5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32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2003〕55、56号明电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补充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从事货物运输业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按营业收入额的3.3%征收率执行。
  二、对2002年以后新办的货物运输单位的所得税,由代开票单位在代征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统一代征,并由地方税务局统一入库。
  三、地方税务局向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认定证书、各类审批表、年审合格标志,一律不许收费。
  四、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执行。以前规定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修正:

上述法规第一条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发文部门: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7
实施时间:2011-9-27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税收征管有 沈阳市地方税务 2011/9/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若 琼国税发[2003] 2003/12/8
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交运规[2019]12 2020/1/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 黔地税函[2005] 2005/2/7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发 渝地税发[2003] 2003/11/1
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 粤国税发[2003] 2003/11/19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 苏地税函[2007] 2007/4/1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 黔地税函[2004] 2004/7/19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 甘地税明电[200 2003/10/28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琼国税发[2003] 200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