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7]22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12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802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起征点
  (一)“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元。
  (二)其他税目的起征点全省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
  二、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00七年十月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勘察设计劳务征收 闽地税发[2006] 2006/12/3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 津国税流[2001] 2001/6/29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我区 内财税[2011]41 2011/4/2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浙国税流[2003] 2004/1/1
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 财预[2013]442号 2014/1/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盲人从事保健按摩业免征营业税问题 京地税营[2005] 2006/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船承运业务有关 深地税发[2007] 2007/1/19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 皖国税发[2012] 2012/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保安公司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桂地税字[2004] 2004/11/17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 辽财预[2005]38 200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