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煅烧高岭土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批复
发文文号: 晋国税函[2006]45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5
实施时间: 2005-1-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40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大同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大同市新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煅烧高岭土产品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示》(同国税发[2005]221号)收悉。关于该公司生产销售的煅烧高岭土能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省局晋国税函(2003)73号通知已作明确,同意继续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附:
  关于大同市新银河化工责任有限公司锻烧高岭土产品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示
      同国税发〔2005〕221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大同市新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系大同市南郊区国家税务局管户。该企业利用煤矿废弃煤矸石经过粉碎、高温锻烧等工序,生产的锻烧高岭土产品,业已通过山西省经贸委审查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并且颁发了认定证书。据我们了解,虽然锻烧的高岭土具有多项用途,但目前它主要用于墙体建筑材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20号)规定:“《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我们拟以利用废弃煤矸石生产建材产品给予该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妥否,请省局批示。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0年第四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 粤国税函[2011] 2011/1/28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等关于印 2024/8/1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循环经济发展 沪发改环资[201 2011/8/9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省经贸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穗国税转[2007] 2007/8/16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川经信环资[201 2012/5/25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 内财税[2013]71 2013/6/13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京地税企[2009] 2009/1/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海岛实业有限公司等资源综合利用 琼国税发[2003] 2003/8/1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2012年度通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鄂地税发[2013] 2013/5/2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2010年下半年通过资源综合利用 鄂国税函[2011] 201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