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7]46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5
实施时间: 2007-9-5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408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请示》(惠国税发〔2007〕93号)收悉。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是1999年3月成立的外资企业,经营期限为20年,经营范围主要是生产、经营数字移动电话及相关的零配件。该公司原注册资本为2980万美元,2005年7月,经批准增加注册资本2980万美元,是原注册资本的100%,且于2005年11月全部到位。新增注册资本用于生产新一代手机,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三类第二十条第二十八项目。关于该公司申请享受追加投资税收优惠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2〕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368号)的规定,省局同意对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上述追加投资所取得的所得,单独计算并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九月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利乐包装[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 苏国税函[2004] 2004/8/9
山东国家税务局关于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定 鲁国税函[2007] 2007/7/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常州亚什兰现代化学有限公司追加投 苏国税函[2007] 2007/12/2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摩比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追加 苏国税函[2007] 2007/9/1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 苏国税函[2007] 2007/1/3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苏国税函[2007] 2007/9/1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粤国税函[2007] 2007/6/2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必成玻璃纤维[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 苏国税函[2007] 2007/5/3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英飞凌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苏国税函[2007] 2007/12/2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滔积层板[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苏国税函[2005] 200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