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出]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葛洲坝水利发电厂企业所得税收入级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2]34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20
实施时间: 2002-12-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9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宜昌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葛洲坝水利发电厂企业所得税收入级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992号)称:“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及税后利润处理的批复》(财企[2002]406号)的规定,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所属葛洲坝水利发电厂及改制后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其所得税在2009年前,留给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作为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用于三峡工程建设。因此,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所属葛洲坝水利发电厂及改制后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全部缴入中央金库,由财政部返还给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现摘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若干问题的通知 甬国税函[2006] 2006/12/28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外运集团缴纳 冀国税函[2003] 2003/10/3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 内国税所函[200 2001/8/16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大国税发[2006] 2006/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 深地税发[2006] 2006/12/7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 冀国税函[2002] 2002/8/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函[2008] 2008/8/6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复函 琼国税函[2001] 2001/10/16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 福建省国家税务 2017/1/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 晋国税发[2009] 20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