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行2004年度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年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4]12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1
实施时间: 2005-1-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78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2003]121号)要求,经省局研究决定,我省自开票纳税人2004年度资格审验工作从12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年审的内容和程序严格按照《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地税函[2004]163号)规定执行。对年审合格的自开票纳税人,发给新的《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
  请各市、州抓紧布置 ,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并于2005年1月10日前将年审结果报送省局税政一处。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 闽国税函[2003] 2003/12/2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 津国税流[2003] 2003/12/3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 鄂国税发[2003] 2003/11/14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货物运输业税收管 甘地税[2003]64 2003/11/24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进行2008 津地税征[2008] 2008/11/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全区货物运输业 新地税发[2012] 2012/11/17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 冀国税函[2006] 2007/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交通运输业个体工商户代 苏国税发[2012] 2012/11/6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 苏国税函[2005] 2005/9/29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 藏国税发[2006] 200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