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07]12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9
实施时间: 2007-5-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444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303号)要求,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将使用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现将新《汇总表》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总表》表式
  《汇总表》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新申报表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对填报项目进行了细化和规范(见附件1)。鉴于目前省局征管软件中的行业分为“经营行业”和“国标行业”两大类,而《汇总表》中的行业又以“国标行业”进行归类,因此建立企业所得税
  汇总表行业与国标行业对照表(见附件2),以便归类汇总。
  二、《汇总表》软件
  为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数据上报质量和效率,省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发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管理系统》,并与现有征管软件相对接。管理系统日前已测试完毕,请各地自行从省局FTP网上下载并安装,地址FTP:\二处\省局通知(通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管理系统。
  三、报送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填表说明的要求(见附件3),认真做好新申报表与汇总表口径衔接工作,确保汇算清缴汇总数据的真实、完整。同时,要注重汇算清缴相关数据的分析利用,充分发挥数据效用,为加强和改进企业所得税管理提供详实依据。
  (二)《汇总表》上报地址FTP:\二处\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汇算清缴工作总结上报地址FTP:\二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同时上报书面材料一份。各地电子上报代码附后(见附件4),具体报送时间及其它要求见苏地税函[2007]38号文件。
  (三)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报送要求,确保《汇总表》和汇算清缴工作总结上报的质量和效率。在上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附件: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
  2、企业所得税汇总表行业与国标行业对照表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填表说明
  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机关代码

相关附件:
附件.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2025年1月 2025/2/14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放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权限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5] 2005/6/9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 青岛市国家税务 2018/3/20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晋国税所发[200 2001/9/10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黔地税发[2005] 2005/12/29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执行 皖国税函[2006] 2006/12/29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 国家税务总局江 2018/7/1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陕国税发[2009] 2009/1/7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浙地税函[2004] 2004/2/5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川国税发[2007] 200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