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6]34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7
实施时间: 2006-10-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4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8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有关规定,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对于是否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的问题未做明确规定。经与公安部协商,决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行业发票进行整合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5] 2005/4/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发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地税函[2007] 2007/7/3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明确农 地税发[1998]06 1998/12/24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 2020/2/14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所有使用地税发票的纳 青地税发[2003] 2003/4/9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 川国税函[2006] 2006/9/28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管理取消“摇奖”方式的通 沪地税征[2007] 2007/11/12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式样的公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 2011/10/1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 2020/2/1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发票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 辽国税函[1999] 19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