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证稽核系统涉嫌违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7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七月十八日 转发:关于认证稽核系统涉嫌违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