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土地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地[2007]30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24
实施时间: 2007-7-24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30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源管理工作,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户监控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07〕544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各局应按照国税函〔2007〕544号文件的要求建立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户制度,掌握重点税源户的基本情况,并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具体上报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为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工作,各局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土地增值税的税源清查。清查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项目登记、是否按规定申报和预缴税款、是否达到清算条件等。税源清查中发现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达到清算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对于符合清算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清算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京地税地〔2007〕134号)文件的规定,按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各局应于2007年8月31日前完成税源清查工作并将《土地增值税税源情况统计表》及文字总结材料报送市局。
  三、各局应按照土地增值税管理的要求及时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登记、申报和清算情况登记电子台账,并于每年1月1日至31日、7月1日至31日填制《土地增值税税源情况统计表》,将半年数据上报市局。2007年上半年数据可于8月31日前报送。
  四、土地增值税的税源管理工作是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基础环节,是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基本保障,是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各局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查清税源、做好重点税源管理,确保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有效开展。
  附件:土地增值税税源情况统计表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苏地税发[2011] 2011/7/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的通告 2008/6/1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问题 藏国税发[2011] 2011/1/12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对昆明市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云地税三字[200 2002/6/26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本市外环线以外征收城镇土地使 沪地税地[2008] 2008/4/8
关于以土地、房屋权属抵缴社会保险费免征契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1]48 2001/6/21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1997年修正] 1997/9/26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问题的 税征[4]字[1988 1988/11/3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业 辽地税函[2011] 2011/9/26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南通市海安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 苏地税函[2008] 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