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滔[连州]铜箔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税收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7]36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16
实施时间: 2007-7-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4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建滔(连州)铜箔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清国税发〔2007〕40号)收悉。建滔(连州)铜箔有限公司是2003年11月成立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经营期限30年,经营范围为从事铜箔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2006年5月,经批准增加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是原注册资本的125%,且于2006年11月全部到位。新增注册资本用于扩建二期铜箔生产工程,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三类第二十条第十项。关于该公司申请享受追加投资税收优惠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2〕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368号)的规定,省国家税务局同意对建滔(连州)铜箔有限公司上述追加投资所取得的所得,单独计算并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
  此复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 京国税发[2002] 2002/6/2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三洋能源[苏州]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 苏国税函[2007] 2007/9/2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佛山南方广恒钢铁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粤国税函[2005] 2005/3/3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利乐包装[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 苏国税函[2004] 2004/8/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 苏国税函[2007] 2007/1/2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 苏国税函[2007] 2007/5/3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滔积层板[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苏国税函[2005] 2005/8/1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基电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苏国税函[2007] 2007/1/3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昆山乙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苏国税函[2007] 2007/7/3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 粤国税函[2008] 200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