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车辆购置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2007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7]34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4
实施时间: 2007-7-4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96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韶关、梅州、清远、云浮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7〕88号)以及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下达2007年防汛专用车指标的通知》(粤防办〔2007〕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请在省局FTP服务器下载免税车辆照片及证单式样,路径为“LOCAL/流转税处/车购税/防汛专用车免税图册/2007年车辆图片及车证”。
  附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下达2007年防汛专用车指标的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防 鄂国税函[2007] 2007/7/19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财税法[2016]86 2016/1/2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调整 京国税函[2003] 2003/11/3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冀财税[2005]66 2005/7/1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第 京国税函[2006] 2006/10/2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防 京国税发[2003] 2003/7/9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第 鲁国税函[2006] 2006/11/6
关于2014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14]111号 2014/12/29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8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 赣国税函[2008] 2008/7/7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07 川国税函[2007] 200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