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登记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新疆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地税发[2007]181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20
实施时间: 2007-6-20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425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米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50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按照国税函〔2007〕505号文件的要求,坚决纠正和制止只征税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做法,对集贸市场和有出租柜台的大型商场的个体工商户,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主管地税机关应主动上门,争取在一个月内为这部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进行正常管理;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主管地税机关应及时向当地党政汇报,争取工商等部门的配合、支持。要加大宣传辅导工作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减少漏征漏管户。
  二、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个体税收征管,从思想上树立“抓大(重点税源)控中(企业税收)不放小(个体税收)”的税收征管意识,规范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加强个体税收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个体征管工作水平。
  三、各级地税机关要真实地反映本地的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尤其是登记率,不能为了提高登记率,而变相的把有些个体工商户搞成“抽屉户”,以虚增登记率。
  四、各地要加大征管巡查力度,税收管理员通过加大日常税收巡查,及时发现新开业个体户,宣传并督促其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迁移注销税 沪国税征科[200 2009/9/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4] 2004/3/3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批 桂国税函[2008] 2008/11/2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 浙国税征[2004] 2004/1/14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资料的公 深圳市国家税务 2013/6/13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辽国税发[2006] 2006/5/25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 甬国税函[2008] 2008/8/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云南省地方税务登记管理实施 云地税发[2004] 2004/12/7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京地税征[2004] 2004/9/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敦促纳税人申报办理地方税务登记的 穗地税发[2005] 200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