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契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2002]13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8-21
实施时间: 2002-8-21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618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199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从各市区执行情况来看,还存在确定自用普通住房的标准不明确、部分县区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的精神,便于征收机关执行税收政策,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普通住宅”的界定。
  普通住宅是指除单位面积造价较高的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高档商品房以外的其它商品住房。高档住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商品房:
  (一)单位建筑面积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造价一倍以上的商品房;
  (二)单套建筑面积大于18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
  (三)建在别墅区、度假村内的别墅、高级公寓等;
  (四)其他有权审批房地产投资计划的单位审定为别墅、高级公寓的房地产投资项目。
  二、严格执行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政策。这项政策是国家为了有效启动房地产市场,改善个人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各级征收机关务必严格执行这一政策,严把审查关。征收机关审查时应注意两点:一是纳税人购买的房屋必须是自用住宅;二是纳税人所购房屋必须是普通住宅,纳税人只要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就可减半征收契税。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 深地税发[2011] 2011/1/28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个人代开发票征收率的通知 渝地税发[2011] 2011/10/1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 甬地税一[2006] 2006/8/1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 2013/12/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调整的函 厦地税函[2011] 2011/1/28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从 渝地税发[2000] 2000/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申请代开普通 北京市国家税务 2016/7/14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暂行 国税党字[2003] 2003/10/27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售住房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苏地税函[2007] 2007/12/10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 穗地税发[2006] 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