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一字[2001]4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7
实施时间: 2001-6-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29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在营业税征管中,各地陆续反映了若干政策问题,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在认真征求各地意见 的基础上,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1、关于列入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概)算,但施工单位不直接收取而由建筑主管部门收取 统筹后返还给施工单位的“劳保基金”,是否征收“建筑业”营业税和“服务业”营业税 的问题。对列入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算概算的“劳保基金”,施工单位应以含“劳保基金”的工 程结算款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对主管部门统筹的“劳保基 金”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其计税依据为统筹的“劳保基金”总额扣除在合同规 定期限内返还给施工单位的“劳保基金”后的余额。
  2、关于邮电等部门收取的罚款和滞纳金是否征收营业税的问题。
邮电等部门收取的电讯资费等罚款和滞纳金应属邮电等部门为客户提供应税劳务而收取的价 外费用,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无论其在帐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营业额中计征营业税。
  3、关于个人承包荒山绿化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的问题。
个人承包荒山进行绿化,对个人承包荒山绿化的行为视为农业生产者进行农业生产的行为, 农业生产者进行农业生产取得收入由“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来调节,不属营业税 的征税范围。
  4、关于“网吧”、“电脑屋”服务收入以及“网络上网费”征收营业税问题。
  (1)凡以“网吧”、“电脑屋”等名义经营而实际是提供电脑游戏服务的,应按“娱乐业 ”税目计征营业税。
  (2)对既提供上网、电脑培训服务,同时又兼营电脑游戏的,应分别核算其不同经营项目 的营业收入,分别按相应的适用税目计征营业税;未分别核算营业收入的,依法从高适用税率计征营业税。
  (3)对经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所提供的网络服务取得的收入,按“邮电 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其他单位提供网络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 营业税。
  5、关于金融部门代电信部门收取的电话费是否按全额并入金融机构营业收入征收营业税的 问题。金融部门与电信部门联网,代电信部门收取的电话费全额计入电信部门的收入,如金融部门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其实质是一种揽储行为,对吸收存款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金融 部门如取得手续费收入,应按“金融业——金融经纪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6、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73号文对单位和个人取得技术成果转让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免征营业税的审批程序做出规定后,原(94)财税字第010号和财税字[1999]4 5号文件有关对科研单位及高等院校的技术成果转让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免征营业税的审批程序规定是否继续执行问题,统一改按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规定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 琼地税函[2007] 2007/3/26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计算机软件开发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 鲁地税函[2001] 2001/6/8
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9/18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 晋地税发[2006] 2006/10/27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劳务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6] 2006/12/23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若干营业税问题的补充 京财税[2003]12 2003/7/17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正《营业税纳税申报办法》的 法便函[2006]1号 2006/1/20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山东省地方铁路局跨网运输业务征收 鲁地税函[2006] 2006/8/25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苏财税[2006]20 2006/3/2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我区快递业务营业税征管 内地税字[2008] 200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