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防洪保安费征收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桂财农函[2006]1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2-8
实施时间: 2006-2-8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及基金类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41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改变防洪保安费征收办法的函》(桂地税函[2005]228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防洪保安费有关征收管理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05]5号)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及事业单位,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征收防洪保安费”改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及事业单位,按当期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征收防洪保安费”。请你局认真做好各项征收管理工作,确保防洪保安费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税征收 桂地税发[2006] 2006/9/27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防洪保安费缴费期限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9] 2009/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防洪保安费征管工作的 桂地税发[1997] 1997/9/15
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防洪保安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6] 2006/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 桂财农字[2000] 2000/6/22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费的通知 黑政发[2014]8号 2014/6/1
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区外企业在我区取得收入征收防洪 桂财农函[2007] 2007/5/8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广西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桂会协[2010]91 2010/12/16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0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