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6]22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13
实施时间: 2006-11-1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9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6] 866号)转发给你们,请比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 [2006] 866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股权转让取得违约金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川地税发 [2006] 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和纠 桂地税发[2001] 2001/6/29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股东 沪地税所二[200 2005/6/24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 深地税告[2015] 2015/12/3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使用问题的通 大地税告[2016] 2016/7/27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 冀地税发[2001] 2001/7/10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 冀地税函[2002] 2002/12/2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黄山太平索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收 皖国税函[2002] 2002/4/9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有关应税所得征收管 津地税所[2002] 2002/1/25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更改《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个 沪税函[2018]1号 2018/6/15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 青地税发[2010] 20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