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体制改革试点中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6]14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1
实施时间: 2006-4-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29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是全国和我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并已经省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整体进行"事转企"改制。根据中央和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精神,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105号)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共68家,名单附后),从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应按照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浙财教字[2005]7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新华书店2003年度管理费预算问题 冀地税函[2003] 2003/10/15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华书店企业所得税税收 湘地税函[2008] 2008/7/24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全省新华书店系统集中缴纳企业所 鲁地税所字[199 1995/3/3
关于扩大新疆新华书店增值税退税范围的通知 财税[2002]45号 2002/3/14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自治区新华书店提取图书提成差 藏国税函[2003] 2003/12/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县级新华书店改制有关增值税问 苏国税函[2008] 2008/1/2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新华书店、报社、出版社及经营烟 皖国税函[2000] 2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