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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6]9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21
实施时间: 2006-6-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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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做好我省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
  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级国税机关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统一协调指挥,工作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职责分工
  (一)推行工作由流转税管理部门牵头,具体负责推行的组织工作和业务管理工作;
  (二)信息中心负责推行工作所涉及税务系统内部的技术支持工作;
  (三)山东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负责各市师资培训工作。各市级防伪税控服务单位提供培训教师、金税卡加载、软件升级以及纳税人端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三、推行范围
  (一)原则上已经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全部推行一机多票系统;
  (二)商业零售企业、经销水、电、气、暖的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一机多票系统;
  (三)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不纳入推行范围的除外)。
  四、推行实施的软硬件要求
  (一)软件要求
  1、税务端
  防伪税控税务端网络版V4.35(小版本号为4.35.03)。
  2、企业端
  对现防伪税控用户(包括Windows版、DOS版开票软件,以及前期试点的6.01版等开票软件)统一升级为一机多票开票系统软件,版本号统一升级为6.10版(小版本号为6.10.16.18);对于新纳入防伪税控的企业直接安装一机多票开票系统6.10版软件。
  3、接口补丁
  总局将对一机多票系统与金税工程(综合征管软件)衔接的发票发售一体化、一窗式比对、清零解锁等接口进行试运行后统一下发升级。
  (二)硬件要求
  1、税务端
  防伪税控税务端网络版省级资源集中统一规划。
  2、企业端
  企业端专用设备:对于使用原Windows版的企业,对其开票金税卡进行重新加载,原32K税控IC卡解锁后仍可沿用;对于使用原DOS版开票系统的企业,对其开票金税卡进行重新加载,同时原2K税控IC卡需要更换为大容量IC卡;对于新纳入防伪税控的企业直接安装使用支持一机多票的开票金税卡与IC卡。
  (三)各地要对企业设备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及时上报所需专用设备计划,保障设备供应,满足企业需要。
  五、推行时间
  我省推行工作自7月上旬开始,2006年年底前全部推行到位。
  各市要按照上述推行范围和时间要求,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前提,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推行方案,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快进度,抓紧推行。
  六、宣传工作
  各级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要向广大纳税人做好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以及增加功能的宣传解释工作,使纳税人了解推行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的费用支出项目。各市要自行印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公告》(见附件1,国税发[2006]79号),并于6月底前张贴于所有办税服务厅,同时将《公告》作为致纳税人的一封信送达相关纳税人。
  七、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分别对税务机关和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
  1、企业端培训内容:开票系统新增功能、特点、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具体见《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企业端培训提纲》(见附件2);
  2、税务端培训内容:防伪税控发行、发售、认证、报税系统新增功能操作等内容,具体见《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税务端培训提纲》(见附件3);
  (三)培训师资:各市级服务单位的培训师资负责向税务人员和纳税人进行培训。
  (四)培训费用:培训工作需要的场地、设备、资料费用由税务机关负担,升级人员和师资的费用由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负担,推行工作中要免费为纳税人进行操作培训,不得向纳税人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八、实施工作
  各基层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工作项目包括:
  (一)编制本地区具体推行计划
  按照总局的推行步骤,将推行工作细化到每一户企业和每一个工作日。
  1、根据本地升级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均匀地安排进度,防止企业在升级现场长时间排队等候。
  2、企业户数较多的地区,可以向航天信息公司增购相关专用设备。
  (二)做好推行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宣传工作,争取当地政府和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推行氛围。
  (三)事前告知纳税人
  税务机关应印制《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4),事先书面告知纳税人升级加载一机多票系统的具体事项(可在企业培训时发放),具体内容包括升级加载的时间、地点,纳税人需要准备的资料以及注意事项等。
  (四)加载升级
  1、成立工作组。由于这项工作持续时间较长,涉及的部门和岗位也较多,因此要成立专门工作组,由单位“一把手”亲自挂帅,统一协调指挥;明确加载升级现场的负责人,负责统一调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分工制度,防止相互推诿。
  2、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立加载升级的场地,其中发行、发售、报税等可以在原岗位完成,也可以安置在金税卡加载现场。
  3、向纳税人提供《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流程图》(附件5),明确工作流程、岗位、地点和注意事项,确保升级工作有序进行。
  4、实行加载升级工作交接单制度。为分清责任、杜绝差错,加载升级工作要填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工作交接单》(附件6),按照工作流程明确企业、服务单位、税务机关各岗位的职责,记载工作完成情况。
  5、加强安全管理。包括:
  (1)加载安全:执行加载操作前应采取防止突然断电的保护措施,如:使用UPS电源保护器等,避免加载过程中突然断电,造成金税卡永久性损坏。
  (2)数据安全:包括报税信息、购票信息、发行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防止报税数据丢失,防止购票信息、发行信息发生错误,保证金税工程的运行质量。
  (3)系统安全:要严格按照《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发行、发售和报税系统。
  (4)财产安全:做好加载升级现场的防火、防盗等防护工作。
  九、监督指导工作
  实行推行工作定期上报制度。从9月份开始,各市要按月书面上报推行情况,包括推行进度、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等,于次月10日前上报省局;7、8两月的推行情况于9月10日前上报省局。省局将成立督导组,适时到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各市局也要定期检查指导下级推行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各防伪税控服务单位要公布咨询服务电话,加强跟踪服务,及时解决纳税人的疑难问题,确保纳税人熟练操作一机多票系统。
  十、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综合征管软件V2.0上线及国地税联合办证等工作需要,部分市(县)局涉及行政区划和税务机关代码变更的,其一机多票实施处理办法省局将另行通知。
  
  附件(略):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公告》的通知
  2.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企业端培训提纲
  3.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税务端培训提纲
  4.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
  5.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流程图
  6.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工作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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