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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广东国税信息门户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6]3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2-24
实施时间: 2006-2-2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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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广东国税信息门户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办公室)反映。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广东国税信息门户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广东省国税系统信息门户(以下简称“广东国税信息门户”),是集成全省国税系统网上税务资源,实现以电子手段向社会进行税收宣传和提供办税服务功能的网络平台。按照电子政务的框架,广东国税信息门户应当成为依托内网(Intra)、专网(Extra)及其数据库的业务支持,通过外网(Inter)向社会提供办理涉税事项平台的电子税务窗口。为了确保在2006年底前全面开通广东国税信息门户,并使其建设达到预期效果,省局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管理责任
  我省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全国税务机关互联网站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1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国税机关互联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组织,明确责任,确保广东国税信息门户各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全省各级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负责网站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省局办公室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网站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总局《通知》以“省级集中方式建设网站”的要求,各市国税局的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接受省局的指导。
  (二)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的征管部门负责网站建设中的业务需求管理,组织协调有关业务部门逐步向社会开通网上认证、网上申报、网上储税划缴、税务审批事项预审、发票查寻、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网上办税业务。
  (三)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的信息中心负责网站建设和管理中技术支持和技术维护工作。信息中心要做好网站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技术工作,及时提供网站建设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切实满足有关部门提出的网站建设和管理的业务需求,不断开发、完善和改进网站后台管理的功能,适应电子税务后台精细化管理的需要,认真做好网站服务器及网站工作部门工作站(个人电脑)的配置和运维工作,与办公室建立起安全应急处理的紧密联系机制,确保广东国税信息门户网络的安全畅通。
  (四)建立网站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局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组织协调的重大问题。办公室根据主管局领导的指示和委托,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落实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五)网上办税的业务需求由各税收业务管理部门以书面方式提交同级征管部门审核后报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网站日常管理的业务需求由办公室审核后报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对于各部门需要上级机关解决的网站业务需求,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逐级分别报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处理。
  (六)各级国税机关的有关业务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信息门户两项管理制度的通知》(粤国税发[2005]92号,以下简称“两项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网站日常管理部门交办的咨询解答和举报、投诉等信息的处理、提交工作,并接受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办。
  二、增强服务意识,落实工作职责
  广东国税信息门户是全省国税系统向全社会开启的不受时空限制的税收宣传、政务公开和纳税服务的窗口,前移了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税务管理的工作战线。在这种环境下,各级国税网站的宣传和服务质量的好坏,将随时接受社会的监督,关乎广东国税的形象。为此,在新的形势下,全省国税系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营造适应电子税务管理的良好氛围。
  (一)提高对电子税务的认识。要清醒地认识到,发展我省国税电子税务事业是顺应信息社会和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提高我省国税现代化税务管理水平、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的必然选择,是保持我省经济和税收优势地位、建设广东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加强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保证广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职责所在。
  (二)切实增强网络服务意识。各级国税机关要采取多种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全体税务干部职工“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深刻认识到现代税务管理是“以人为本”和“人机结合”的管理,良好的纳税服务是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的重要途径,互联网站的各项纳税服务工作离不开各业务职能部门全员参与,做好本职岗位的纳税服务工作是职责义务所在。
  (三)建立健全网站业务处理机制。明确各个业务职能部门对纳税人通过网站提交的税务咨询、举报、投诉或者其他涉税事项的办理要求,做到“网站有信箱,信箱有人管,咨询有答复,问题有处理”。在网站上公布廉政举报电话及邮箱和税案举报电话及邮箱。按照省局“两项制度”的要求,网站主办部门要做好“咨询问题”、“举报和投诉”的收发、记录、督办、考核工作。各业务主办部门要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相关问题的处理工作,对纳税人提请事宜不做回应的或者对网站日常管理部门交办事项不及时办理的,要按照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追究工作责任。
  (四)及时做好政务公开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各级网站机构概况、通讯地址、法规公告、税务新闻、办税指南等政务公开栏目更新维护工作,确保其准确、畅通、及时、有效。各级国税机关的网站日常管理部门要及时跟进相关栏目内容的更新情况,对需要有关业务职能部门提交更新的资料和信息,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办理。各级国税机关的业务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向本级网站提交相关更新资料和信息的工作。
  (五)规范网站管理,建立完善制度。要按照总局要求组建好办公室的网站管理队伍,组织好本级网站向省局服务器集中迁建和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配套的管理制度。
  三、推行电子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
  广东国税信息门户的正常运行必须以现代管理手段和信息技术为依托,坚持以满足电子税务的系统管理为核心,做好相关软件开发,尽力实现业务需求,强化网站电子管理的功能,提高网站运行的工作效率。
  (一)为各级税务机关的业务部门建立内容提交平台,使各级国税局的业务部门可以通过这个管理平台接收、处理、提交网站主办部门交办的事宜、信息和提供下载资源。
  (二)进一步完善内容管理的功能。增加“信息发布考核”功能,对“提交、发布、互动”等环节处理信息的件数、类型、完成时效等进行电子化的管理统计,并按照一定的“分值”,对参与网站信息处理工作的各个业务职能部门和个人进行绩效考核。
  (三)加强网站主办部门电子管理的权限。要按照“两项管理制度”的要求,把“网站管理用户审核”和“网站页面维护”的权限移交给网站主办部门,以利于全省国税互联网站管理队伍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高网站内容和页面维护的工作效率。
  四、集中建设网站 充分共享资源
  在广东国税信息门户的网络平台上集中建设各市国税的网站,由省局服务器统一管理,可以节省管理费用,提高网站访问的速度和安全性,充分共享公共法规库、问答库、查询库及省级数据集中的信息资源,增强网站的办税服务功能。为了做好全省国税集中建设网站的工作,各市国税局要明确有关要求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集中建设网站的总体要求。按照总局《通知》的要求,“各地税务机关互联网站应当按照省级集中的方式进行建设,规范网站域名,实行分级管理和维护。地市级税务机关应在省级税务机关互联网站上建立子站,县级税务机关可在地市级税务机关子站上建立子站。”根据我省实际,省局要求各市国税局在2006年底前完成在省局网站服务器中迁移或建站的工作。
  (二)集中建设网站的一般规范。
  1.网站界面的规范:
  从省到市到县的各级国税互联网站要有统一的界面风格,以显示在广东国税信息门户中的各级互联网站同属一个门户。各市国税局向省局服务器迁建网站时,应在省局确定的一套模板中,选择一个适合的模板对已有网站的界面进行改版,或者新建。在统一的风格界面下,各级网站可以根据自身内容显示的需要,改变局部的排版格局,配合有地域特征的图标,突出各级网站的个性因素。
  2.网站内容的规范:
  我省国税的各级互联网站应当重点开设“××国税、税务新闻、政策法规、办税指南、在线咨询、网上办税”6个栏目。上述基本栏目涵盖内容(子栏目)的基本规范是:
  ①××国税政务公开类栏目。登载领导讲话、本局概况、公告,接收意见和建议、投诉和举报,提供资源下载和通讯录、法规、发票等查询服务。
  ②税务新闻 综合信息类栏目。以登载本局新闻、专题报道为主,可以适当转载官方媒体、总局和省局的重要信息。
  ③政策法规 文件信息类栏目。设置总局“网送税法”和省局“法规库”的链接型栏目,登载本局税务的规范性文件。
  ④办税指南 业务信息类栏目。登载本局办税服务指南,提供政策引导和业务辅导。
  ⑤在线咨询 咨询服务类栏目。登载12366服务指南和服务信息,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⑥网上办税 办税服务类栏目。挂接网上登记、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审批等办税服务功能。
  3.网站访问的规范:
  我省各级互联网站应使用规范的网站域名做标识,其要求是“服务器。机构。类别。地域”。在网站迁建到省局服务器时,各市国税局应把原有的网站域名指向省局服务器的IP地址。设在省局服务器里的各级网站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访问,一是在浏览器地址栏中直接打本级网站的域名访问,二是进入我省各级国税互联网站后通过首页上方的广东国税互联网站地图和左栏的广东国税互链访问。
  4.网站管理的规范:
  按照总局《通知》的要求,我省各级国税互联网站迁建到省局服务器后,实行分级管理和维护。即集中在广东国税信息门户的各级国税互联网站除了要求有统一的界面风格和基本栏目一致外,各网站还是相对独立的,应围绕本级网站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其网站信息的发布、接收、处理是独立进行的。
  (三)集中建设网站的准备工作
  为了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全省各级国税互联网站的集中建站工作,省局将拟定“全省各级国税互联网站迁建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围绕这项工作,各市国税局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继续做好办公室网站管理队伍的组建工作;
  2.按照总局《通知》和省局信息门户建设的要求,在原网站上调整规范栏目内容;
  3.各市国税局按照省局的迁建安排,做好有关的配合工作。
  五、开展队伍培训 适应管理需要
  为了保证信息门户里各网站能够协调、正常、高效的运行,要积极开展好网站管理队伍的培训工作。
  (一)结合网站迁建工作,做好网站运行基本技能的培训工作。省局已印发《广东国税信息门户后台管理系统用户指南》(电子版)给各市国税局的网站管理人员学习使用。各市国税局可以结合网站的迁建工作组织网站管理员自学有关使用的基本技能,以适应网站迁建后能够自主完成信息发布的基本工作;也可以在迁建工作中,由网站迁建工作小组负责对所在市局的网站管理员进行网站管理的初级培训,使其能够胜任信息发布的基本工作。
  (二)组织好全省国税互联网站管理员全面系统知识的培训工作。为了使全省国税的网站管理队伍能够很好地适应未来电子税务管理发展的需要,省局将组织编写《广东国税电子税务管理知识手册》,就“Web基础知识”、“电子税务概况”、“广东国税信息门户管理”、“网页制作基础”及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系统的知识介绍,并对全省国税的网站管理员普遍进行一次系统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他们的业务管理技能。
  六、搞好技术服务 保证安全畅通
  (一)技术部门要为网站管理人员配齐可以内外网切换电脑主机,并做好相应的技术维护工作。
  (二)建立“广东国税信息门户”的“故障报告和处理制度”,加强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的互联网站“内容管理”和“技术管理”部门之间的运维联系,明确各级网站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并把上级和本级故障处理电话标识在管理后台上,以便及时联系处理。
  (三)网站主办部门的网站管理员要按照互联网站信息发布准则的相关要求发布信息,确保政治内容的安全;发现用户提交有害信息或恶意攻击的,及时删除和报告;发现网站性能(浏览速度)明显下降、网页被不明信息置换或无法打开的情况时,要及时报告技术部门处理;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时,要联系技术部门采取无人值守的保护措施;技术部门需要关闭服务器进行维护时,要及时告知网站主办部门并在主页上发出通知。
  七、考核工作绩效 实行激励机制
  为充分调动全省国税系统干部职工参与网站各项纳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除了要落实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外,还要建立起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
  (一)建立健全各级网站信息提交和处理的考核机制。按照广东国税信息门户的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各级税务机关及其业务部门提交和处理信息的工作进行积分考核。把各业务部门和干部职工参与网站管理相关工作的表现,列入到全员绩效考核的系列中,并与相关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挂钩。
  (二)各级国税机关要将参与网站信息提交和处理的工作作为部门和个人工作绩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上级机关应当对本级和下级机关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于工作较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对于未及时处理纳税人咨询和举报投诉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技术部门要结合广东国税信息门户管理需求,开发出相应考核管理工具,提高考核管理的自动化程度,以便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参与信息提交和处理工作的情况,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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