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国税发[2006]20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7
实施时间: 2004-7-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1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原《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的补充通知》(大国税发[2004]19号)文件停止执行。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流转税税收征管工作的通 辽地税[2009]92 2009/5/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在外埠设立的分 国税函[1997]33 1997/1/16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 深国税发[2002] 2002/12/27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税收 厦国税发[2002] 2002/10/30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 豫地税函[2000] 2000/8/4
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字[1995]6号 1995/1/24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 云国税函[2001] 2001/3/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网上申报后流转税纳税人纸质资 粤国税函[2008] 2008/1/28
关于明确流转税、资源税法规中“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机关 国税发[1994]23 199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