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务代理 >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 税务代理综合类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6]17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29
实施时间: 2006-8-29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46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9年4月1日至30日办理从事涉税鉴 穗国税注函[200 2009/5/5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市注册会 津注协[2014]93 2014/10/2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注册税务师 粤国税发[2007] 2007/5/16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豫国税发[2008] 2008/3/6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抵制低价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24/3/5
关于组建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6号 1998/1/6
关于明确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具体职责的通知 国税函[2005]32 2005/4/19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1年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 京税协发[2011] 2011/9/16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 川注协[2021]99 2021/10/29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1年度税务师事 冀国税发[2012] 20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