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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个体经营户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批复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6]3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1
实施时间: 2006-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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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个体经营户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6]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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