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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吉安市国家税务局高新区税务分局纳税人跨区迁移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6]24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28
实施时间: 2006-7-2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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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吉安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吉安市国家税务局高新区税务分局纳税人跨区迁移工作的请示》(吉市国税发〔2006〕13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上报方案,请按照省局推行省级集中版综合征管软件及“三大系统整合”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等其他应用系统的衔接,确保纳税人跨区迁移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高新区税务分局纳税人跨区迁移工作实施方案(略)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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