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惠州市大亚湾天马电子机械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6]37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9
实施时间: 2006-8-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8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惠州市大亚湾天马电子机械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惠国税发[2006]90号)收悉。关于惠州市大亚湾天马电子机械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的问题,经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税函[2006]675号),同意该公司从2006年度起,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你局应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情况,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5号)及《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粤国税发[2004]23号)的规定,若发现其生产经营不符合规定,应终止其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的资格。
  此复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徐州坝山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 苏国税函[2007] 2007/12/4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西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企业 晋国税函[2007] 2007/6/19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凯景钢铁开发有限公司适用企业 闽国税函[2007] 2007/6/22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扬州保来得工业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 苏国税函[2002] 2002/8/2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镇江伊顿电器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 苏国税函[2007] 2007/8/1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南亚自动车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 苏国税函[2005] 2005/2/2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 粤国税函[2007] 2007/4/9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 藏政发[2011]11 2011/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适用企 苏国税函[2007] 2007/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