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等4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7
实施时间: 2006-1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8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等4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 粤财法[2008]5号 2007/1/1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 辽国税函[2008] 2008/2/21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 闽财税[2007]12 2007/2/2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商企业 京国税函[2004] 2004/1/18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通过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的 闽地税函[2004] 2004/4/9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 深地税发[2007] 2007/1/25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辽财预[2006]45 2006/12/31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 浙民民[2007]16 2007/8/2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07]70 2007/1/8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 豫国税发[2006] 200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