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2006年度管理费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06]14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30
实施时间: 2006-9-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39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集团成员企业收取2006年度管理费的报告》(赣建司财文[2006]20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规定,同意你公司2006年度向所属企业定额提取110万元总机构管理费。各所属企业在规定标准内上交的管理费,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你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应纳入公司收入总额,年终如有结余,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〇〇六年九月三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19年度个人所 2019/6/1
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 财税[2009]124号 2008/1/1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上海市2019年 上海市财政局国 2020/6/5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机械工业安装总公司第五安装工 皖国税函[2000] 2000/3/6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装修管理费有关问题的 鲁价费函[2011] 2011/5/16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民政厅关于 云南省财政厅国 2022/12/26
关于保险企业发生与退保业务相关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 国税函[2007]88 2007/1/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 内地税字[2009] 2009/7/3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帐损失 渝国税发[2003] 2003/8/8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帐损失 琼国税发[2003] 2003/7/9